您好,欢迎访问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官网!
院办公室:0546-6881821 客服部:0546-6852222
资讯详情
项目名称:电梯停电柜电池更换服务
招标方式:快递报价,快递请标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电梯停电柜电池更换服务项目报价”(后附报价单)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午9:00
一、项目编号:DYEY2023042#
二、招标内容:
电池共44块,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预算:150元/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全、营业范围满足采购要求;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该项目的相关资质;
五、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不发售招标文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要求制作投标标书正本一份: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2.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见附件2)及所投电池的详细参数。
4.第三方服务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盖公章(见附件3),单独提供,无需与标书一同装订。
六、评标办法
满足参数要求,低价中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46-6883295
技术联系人:赵工
电 话:18562085318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电梯停电柜电池技术要求
一、招标内容;
1、西院区10台日立电梯和东院区1台日立电梯停电柜更换电池等服务。
二、维修及服务要求:
1、投标方投标前根据需要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量电池V数。投标时须提供详细的电池参数。安装时必须有特种作业证人员进行更换、产生的所有费用一并包含在报价中。
2、维修要求:
(1)更换电池时不能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如因更换电池导致出现电梯各种故障和困人事件由投标方承担。
(2)更换完成后,需要对电梯进行实验,确保停电柜能正常使用。
3、维修周期:接到院方中标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和调试。
(1)该项目中投标方更换电池必须满足院方维修要求(提供电池相关证明文件),且质保质期为3年(期间出现故障,只换新不修旧)。
4、更换完成后,中标方对服务电梯进行全方面检测,因该项服务中内容导致出现的问题,立马解决。发生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后果。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维修更换人员持有特种作业证。
2、中标方应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若因中标方未及时维修或因中标方操作不当导致电梯损坏,应无偿将设备恢复原状,并赔偿医院损失。
3、更换下来的电池折旧处理。
4、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出现意外事故,有中标方自行承担
附件2: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电梯停电柜电池更换服务询价单
项目编号:DYEY2023042#
单位名称(盖章): |
联系人及电话: |
电池品牌 |
|
质保及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质保3年,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付结算金额的95%,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余款。 |
最终报价(元/块) |
|
本表填写完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第三方服务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确保在贵单位服务过程中不发生行受贿、侵占、合同诈骗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廉洁从业方面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医院利益,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在所有服务环节,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单位人员行贿,包括且不仅限于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支付应由贵单位人员支付的各种费用及其它各种变相行贿行为。
3.未经贵单位书面允许,不与贵单位人员及其亲友等关联人员从事本服务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劳务提供及中介活动等任何交易交往行为。
4.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不虚假投标,不排挤或阻止其它竞标人参与公平竞争,不以其它任何非法手段损害贵单位合法利益。
5.诚信正当交易,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未经贵单位书面允许不转包、分包项目。
6.贵单位人员如提出违背本承诺书的要求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我方保证自不正当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向贵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已知悉举报电话:0546-6858170。
7.我方保证及时准确将本承诺书内容告知我方人员并严格督促其执行,我方人员个人私自实施的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视为我方行为。
8.我公司同贵单位自合作之日起,从未有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且不仅限于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等送与你单位相关人员。
9.我方已知晓并支持贵单位《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执行,将无条件配合贵单位关于规范服务行为的调查、核实等工作,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如不配合视为我方认可贵单位主张我方存在的各项不当行为。
10.我方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贵单位可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单方取消合作项目(如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中止或终止执行),并处以违约金。未经贵单位允许,我方三年内不得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所有采购招标活动。
11.本承诺书适用于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所有服务合作项目。
12.本承诺书自合作之日起作为我方参与贵单位所有物资供应和基建项目、劳务承包的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一式2份,医院纪检监察室和我单位各留存一份。
承诺单位法定名称(企业公章):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联系我们
院办公室:0546-6881821
投诉热线:0546-685(8170)
人事科:0546-6882171
医保办:0546-6625517
医务科:0546-6881812
护理部:0546-6881803
妇女儿童关爱中心:0546-6858668
客服部:0546-6852222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
互动平台
互联网医院
扫码在线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