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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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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 分类:党风廉政
  • 作者:
  • 来源:党委办公室 时间:2015/9/11 10:42:06
  • 发布时间:2015-09-11 10:42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概要描述】

  • 分类:党风廉政
  • 作者:
  • 来源:党委办公室 时间:2015/9/11 10: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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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东营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东发〔2014〕17号)、《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东卫党字〔2014〕9号)和《中共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东卫党字〔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保证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决策。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二、责任内容

  医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其中领导班子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一)领导班子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医院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一种导向、五个风尚,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强化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氛围。

  5、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坚持不懈解决“四风”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始终做到为民务实 清廉。

  6、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党务院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全过程监督。

  7、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深化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败的长效机制。

  8、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加强对巡视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汇报,积极配合巡视组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要负责同志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研究部署,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加强教育监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的教育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医院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医院党委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交办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落实。

  3、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科室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同志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医院党委和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要建立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医院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班子成员围绕履行主体责任每年开展专题调研,每季度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年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要严格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及时向医院党委或委党委报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及重要工作推进情况。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向医院党委或委党委请示报告。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二)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形成责任清单,明确各自职责。医院党委每年都要与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各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完善廉政谈话机制。实行谈话提醒制度,医院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对新任干部任职谈话,要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要深化廉政约谈制度,医院主要负责同志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社会评价、行风满意度测评、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案发情况等,适时约谈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科室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四)完善履职报告机制。要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并组织实施的情况;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的情况等。对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项工作,要及时报告,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完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向党委会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五)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接受委党委的考核;医院党委负责组织对各党支部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条件。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应予以表扬奖励;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应予以批判处理。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违反合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机关和医院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单位、本科室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本单位、本科室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6、放任、包庇、纵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辞职、免职和降职的相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有关要求

  医院领导班子、各党支部、各科室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探索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情况评估,改善工作措施,更加科学有效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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