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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自查和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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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自查和督查制度

  • 分类:党风廉政
  • 作者:
  • 来源: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5/9/11 10:50:58
  • 发布时间:2015-09-11 10:5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自查和督查制度

【概要描述】

  • 分类:党风廉政
  • 作者:
  • 来源: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5/9/11 10:50:58
  • 发布时间:2015-09-1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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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实施《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管理工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实施方案》和《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十项纪律》,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和督查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针对《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十项纪律》,纪检监察室每月向各科室收集拒收红包、回扣;收到感谢信、锦旗等信息,并在医院网站、OA平台、院报上公开公示,纳入年终医德考评。对发现隐瞒拒不上交的按《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处理。

2、结合抗菌素临床使用专项整治,临床药学室每月对抗菌素药物使用总量、使用强度等指标排列前十位的医务人员进行通报并处罚,由纪检监察室打招呼、警戒谈话,纳入年终医德考评。

3、结合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专项整治,临床药学室每月对排列前十位的医务人员进行通报并处罚,由纪检监察室打招呼、警戒谈话,纳入年终医德考评。

4、对临床药学室、医务科、质控科在处方点评过程中检查出的不属于合理用药范畴的金额较大处方的医务人员,由纪检监察室警戒谈话、通报批评,纳入年终医德考评。

5、对利用不正当手段诱使医务人员转诊患者并获取利益者,由纪检监察室打招呼、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待岗检查。待岗期间按《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处理。

6、对直接收取患者现金的,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现金的人员,由纪检监察室调查。经查属实的勒令退还所收财物,情节严重的待岗检查。待岗期间按《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处理。屡教不改的,调离医师岗位,暂停从事诊疗活动。

7、对出具虚假病情证明、诊断书的医务人员,按《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处理。

8、纪检监察室、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人事科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上班时间饮酒、玩游戏、网上聊天购物、穿白大褂外出办私事、推诿拒诊和对患者生冷硬顶等现象进行明察暗访,对涉及人员按《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处理。

9、对收受药品、医疗器械、试剂生产、销售等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开单提成等问题,有举报并经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对涉及人员按《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对不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收取,或变相收取患者医疗费用的医务人员,经物价科查实,按违规总金额从科室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对涉及人员按《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1、医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违反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常规,导致医疗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的,按《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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