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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自动测温(热成像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自动测温(热成像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0年8月20日14时30分 一、项目编号:DYEY2020045#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为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共1个分包。
三、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2、具有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能够为本次采购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近三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个工作日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五、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不发售招标文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要求制作设备投标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内容与正本相同,不需要盖章):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三)投标报价情况:本项目报价包括数量、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偏离表、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包括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到达指定地点的运输、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常用易损配件耗材等全部费用); (四)相关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招标必须按顺序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质保及付款方式:要求设备原厂整机质保至少2年,设备安装验收后付款90%,保修期满后付款到100%。 七、中标人进行转包、分包的,院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院方有权取消中标人实施项目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招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八、评标办法
九、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磋商现场需要按以下标准交纳磋商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需要密封并标示公司名称,授权人签字。逾期不缴纳者按放弃磋商资格处理,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与首付款一同退还。未中标单位磋商保证金现场退还。 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接受认同本招标通知的内容,如投标人本次采购中存在任何弄虚作假现象,不退还保证金。 外地投标商请参照东营市疫情指挥部要求准备健康材料。https://mp.weixin.qq.com/s/QhCJCOl1rlJVK_8-YvqE1w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46-6883295 邮 箱:seyzbb@dy.shandong.cn 地 址: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312招标办(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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