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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不少人都缴纳了职工生育保险,却不知如何使用。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可以享受多少生育津贴?如果本人未缴纳生育保险,夫妻是否可以共用?针对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小编经过详细了解后简单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供大家了解。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分为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两部分。
1、生育津贴待遇具体如何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仍按原渠道解决。企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单位缴纳当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按月发放生育津贴。流产、引产等计生手术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
2、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如何执行?
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的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东营市医疗费用免责期政策,即自缴费当月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从缴费到账确认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2、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条件
生育前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按月补支职工生育津贴。补支生育津贴期间,参保人员需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生育保险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多少?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以来,按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企业单位为7.5%,个人为2%;灵活就业人员为8.5%。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和基本医保报销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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