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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肯定医院职工在工作中的优秀品行,患者及患者家属通过给医护人员赠送表扬信、锦旗及牌匾等表达感谢。医院为鼓励职工进一步发扬高尚医德、加强医疗技能,同时通过对获得患者或患者家属表扬的医护人员的肯定,激励全院职工自觉向先进看齐,向优秀学习,特制定表扬信、锦旗、牌匾登记制度。
一、表扬信、锦旗、牌匾的收集
各科室应按照及时收集、当天送达的原则,由专人负责对患者的表扬信、锦旗及牌匾等进行分类整理。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该负责人应详细、准确记录收到表扬信、锦旗、牌匾的时间、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或患者家属姓名)、被表扬人姓名(或科室名称、病房名称)等信息。
二、表扬信、锦旗、牌匾的登记
各科室应派专门负责人携带表扬信、锦旗、牌匾的实物,以及记录的详细信息到纪检监察室进行登记。 由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采用电子表格的方式对收到表扬信、锦旗、牌匾的时间、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或患者家属姓名)、被表扬人姓名(或科室名称、病房名称)等信息进行分别录入并保存,以备核实。
三、表扬信、锦旗、牌匾的收回
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登记完毕后,各科室负责登记表扬信、锦旗、牌匾信息的人员将实物收回。
四、表扬信、锦旗、牌匾的运用
纪检监察室每月底通过医院网站、OA办公平台、院报院刊对全院表扬信、锦旗、牌匾登记情况公示,期间如无异议,由纪检监察室给予科室或个人医德医风考核加分,同时记入医德档案。
五、如遇特殊情况,请与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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